12345热线通过电话、信箱、微信等渠道,受理以下非紧急事项:
- (一)各级政府工作职责、政策法规、办事流程、执法程序、公共服务等政务信息公开事项的咨询;
- (二)各级政府职责范围内的非紧急类求助;
- (三)对公共管理、公共服务、城市治理、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、建议、投诉、举报;
- (四)对行政机关、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作风、行政效能等方面的投诉举报;
- (五)省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等相关渠道转办的涉及热线受理范围的诉求;
- (六)其他应当受理的事项。
12345热线不受理以下事项:
- (一)涉及人身、财产安全,通过110、119、120、122等紧急渠道求助的事项;
- (二)涉访、涉诉、涉军进入行政复议程序的诉求事项;
- (三)涉及纪检监察、国家安全、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的事项;
- (四)正在办理过程中或已按照职责职能依法办理完毕并明确答复的,诉求人未提供新情况、新理由仍反复投诉的事项;
- (五)信息要素不全、内容不明确的事项;
- (六)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事项。
群众反映事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,12345市长热线电话首接人员应做好解释工作或告知办理部门的联系方式。